發(fā)布時間:2019-09-19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石坦大廈1幢101-6室、101-8室等12宗商業(yè)資產租賃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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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29852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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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石坦大廈1幢101-6室、101-8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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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75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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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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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年, 其中1幢101-6室,面積86.85㎡與2幢103-10室26.96㎡租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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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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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1050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1046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1044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1055號,鹿城區(qū)字第772589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4868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4875號,鹿城區(qū)字第773346號,鹿城區(qū)字第773339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4893號,浙2019溫州市不動產權第0054894號,鹿城區(qū)字第7726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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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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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瑞安市瑞揚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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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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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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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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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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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信河街道松臺大廈B幢4-6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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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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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437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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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胡笑 |
聯系電話 |
1896891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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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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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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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溫州市信河街道松臺大廈B幢4-6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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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765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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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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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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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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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議紀要[2019]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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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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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若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時,本項目招標失敗,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三家及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招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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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1)、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同報名截止時間,投標人應交納保證金:50萬元整,經確認后獲得投標資格;逾期未交納的,視為放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 (2)、租金及支付方式: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第一期支付租金為首年租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前一次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30天一次性付清。租金從第四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第六年起由甲方指定委托市國資委市屬國有企業(yè)評估中介機構預選庫內2家評估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取平均值作為第六至第八年租金收費標準;乙方必須全數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 (3)、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在合同簽訂前至租賃期滿前忠實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中標成交價的4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金額,其中10%為裝修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需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與租金同時一次性付清。 (4)、合同年限:8年, 其中1幢101-6室,面積86.85㎡與2幢103-10室26.96㎡租期3年。 (5)、裝修免租期:前120天,裝修寬限期免租金,算租期。 (6)、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除招租方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fā)票的稅費由招租方負責外,其他一切物業(yè)管理費、電費、水費、治安費等、其他配套設施功能報裝費、經營審批費、稅費等費用均由中標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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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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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時間前止,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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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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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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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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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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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扣除相應費用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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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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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第一期支付租金為首年租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前一次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30天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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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 |
租金從第四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第六年起由甲方指定委托市國資委市屬國有企業(yè)評估中介機構預選庫內2家評估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取平均值作為第六至第八年租金收費標準;乙方必須全數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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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為保證乙方在合同簽訂前至租賃期滿前忠實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中標成交價的4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金額,其中10%為裝修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需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與租金同時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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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除招租方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fā)票的稅費由招租方負責外,其他一切物業(yè)管理費、電費、水費、治安費等、其他配套設施功能報裝費、經營審批費、稅費等費用均由中標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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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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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投標人需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2、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承擔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無不良記錄的法人(企業(yè)信息截止至招租公告發(fā)布之日之后),須另提供一名招租方認可的自然人作為擔保,其自然人必須為該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或股東之一,該擔保人以個人財產作為承租人履約擔保,對承租人應負之一切義務、責任及風險承擔連帶責任。報名的企業(yè)法人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有效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稅務登記證(副本),若已辦理“五證合一”的,則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投標人須提供企業(yè)信用報告及法人個人中國人民銀行信用報告,擔保人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以上信用報告兩年內逾期超過5次或單次逾期超過2個月的均視為不具備投標資格)。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報名投標。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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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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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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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申請信息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