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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集大樓5-12層非居住辦公用房9年租賃權轉讓項目信息披露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建集大樓5-12層非居住辦公用房9年租賃權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2515261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出租標的地址

溫州市鹿城區(qū)飛霞南路918弄3號

出租面積(

6550.16

出租用途

辦公

出租年限

9

免租期限

4

權證信息

獨立分層產權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占用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

2020年5月31日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已備案

其他披露事項

 

出租方基本情況

名    稱

 溫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經貿服務分公司

注冊地(住 所)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qū)蒲州街道會展路69號益品居1、2幢202室

負責人

陳曉龍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91330300087377758M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董事會決議、總經理辦公會議

批準單位

溫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董事會決議[2020]6號、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20]7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交易價款(即首年的租金)。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交易方式說明

采用有底價增價拍賣的方式。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否則,按買受人自動放棄論處,由出租方另行安排出租,同時拍賣保證金不予退還。

交易保證金設定

保證金金額

51萬元

交納時間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

交納賬號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保證金處置方式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承租方按照確認書的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交易條件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此后租金半年一付,現(xiàn)付后用,并在上一半年度租金到期15天前付清。

租金遞增

租金前2年不遞增,第3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的20%(整數(shù)),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并經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由出租人書面確認后無息退還。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標的租賃需要繳納的稅費由出租人承擔;其它費用:租賃期間(包括但不限于)的物業(yè)管理費、泊車費、衛(wèi)生費、治安費、網絡通訊費、水電氣費等全部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

其他

承租人需支付水電押金10萬元整,作為水電費繳付保證金,解除租賃合同結清水電費用后無息退還。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及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控股(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無不良記錄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證明;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4.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披露事項

1.招租標的物以移交時的房屋現(xiàn)場現(xiàn)狀為準,意向人須實地踏勘并充分了解認可租賃房產的現(xiàn)狀、房屋裝修工程審批相關要求及《競買協(xié)議》所述事項后再參與競拍。

2.競得人需自行辦理工商、消防、衛(wèi)生、環(huán)境等等與經營及房產使用相關的一切審批手續(xù),相關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3.合同簽訂:競價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辦理房產騰空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移交的次日開始計算。

4.裝修寬限期:4個月。裝修方案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裝修期間不得改變和損壞房屋主體的外觀、承重結構、公共設施等。

5.租賃房產的水、電、氣、網絡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人不予補償。

6.競得人須按照規(guī)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原承租人無優(yōu)先承租權。

7.本次租賃房產屬整體出租,競得人可做為市場招商,但不得整體轉租。如對外招商的,須符合以下內容:

(1)招商方案和合同須報出租方備案;

(2)招商期限不得超過競得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

(3)招商每期租金收取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信息發(fā)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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