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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二區(qū)三層 5年租賃權轉讓項目信息披露

發(fā)布時間:2021-03-24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二區(qū)三層5年租賃權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1539900元(拍賣發(fā)生溢價均作房租溢價)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出租標的地址

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二區(qū)三層

出租面積(㎡)

建筑面積7548.30㎡

出租用途

商場或綜合等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業(yè)態(tài)

出租年限

5年

免租期限

2個月免房租裝修期

權證信息

無不動產證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空置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

2021年1月6日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資產評估已備案

其他披露事項

 

出租方基本情況

名    稱

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市場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 所)

浙江省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一區(qū)402-411室

法定代表人

陳少克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91330300145043271G

聯系人

情況

姓    名

林志堅

聯系電話

88606658

傳    真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浙江省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中心市場一區(qū)405室

E-mail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總經理辦公會議

批準單位

溫州市現代服務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溫州市現代服務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2021]4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7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交易合同,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并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7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付清成交價格即首年租金。

1、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交易方式說明

     

交易保證金設定

保證金金額

40萬元

交納時間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

交納賬號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保證金處置方式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

交易條件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溫州市浙南農副產品市場有限公司付清首年租金,此后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租金遞增

租期5年,租金前三年不變,第四年起每年按上年基數環(huán)比遞增3%。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承租人需支付40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注銷證件,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無息退還。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1、租賃期間,發(fā)生的水電費、治安費、物業(yè)費及各類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2、每月綜合管理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4551元,按季收取。

 

其他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經營的單位或個人(投標人未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4、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6、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7、意向承租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及公司信用報告,對兩個月內逾期超過5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個人信用報告,視為不合格,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合格的,可予以確定為意向承租方;

其他披露事項

1.待出租方物資騰空完畢后移交承租方,承租方須無條件待出租方通知后方可進行移交,以實際移交日作租賃合同起租日,承租方自愿接受并承擔因標的移交時間調整而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并不得以此為由解除租賃合同或主張合同無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賠償。

2.承租方已明確自身業(yè)態(tài)符合標的出租用途,如果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以及風險,與出租方無關。

3.出租方給予承租方2個月免房租的裝修期。承租方實際租期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免租期。承租方裝修或其它情況超出該日期的,其產生經濟損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和承擔。如因承租方原因,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的,已交租金不予退回,且承租方應補齊免租期租金,并向出租方計付剩余租期應交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剩余租期不到一年的按該租期年租金的10%計算違約金。

4. 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整體轉讓轉租,但承租方書面報告出租方,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可部分租設立經營項目。承租方對租的次承租人因租賃產生的所有責任向出租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①租賃物移交時按實際現狀交付承租方,承租方自行負責處理該資產系統(tǒng)設備等的更新及修理工作,并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xù),相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裝修后運營前承租方須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取得消防設備檢測報告或通過營業(yè)前的消防檢查。

②承租方自行負責租賃物所在資產(含出租方自用部分)的所有維修維護、水電物業(yè)、保安保潔及消控安全等所有事項并承擔相關費用,并安裝水電分表,承租方根據分表度數按水務及電業(yè)局價格向出租方收取,出租方不承擔其他費用分攤。

③租賃物現有設備設施出現損壞的情況,由承租方自行修理且承擔修理費用。如有設備、設施需報廢的,承租方應報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報廢處理,承租方不得擅自處理。

④承租方自愿承擔上述情況而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并不得以此為由解除租賃合同或主張合同無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賠償。若有違反則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信息發(fā)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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