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1-11-17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鹿城區(qū)美曦大廈A幢一樓辦公室、202室-1及202室-2房產(chǎn)5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700000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qū)蓮花路美曦大廈A幢一樓、202室-1及202室-2 | ||||
出租面積(㎡) | 其中一樓辦公室為自有房,面積61.20㎡;202室-2為自有房,面積572.42㎡;202室-1為房管房,面積513.83㎡ | |||||
出租用途 | 非居住 | |||||
出租年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無 | |||||
權證信息 | 美曦大廈A幢一樓辦公室、202室-1有調撥單,美曦大廈A幢202室-2無產(chǎn)權證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江蘇佳事得房地產(chǎn)土地資產(chǎn)評估測繪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9月1日、2021 年11 月3 日 | |||||
資產(chǎn)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資產(chǎn)評估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整體出租,合同根據(jù)房管房、自有房簽訂。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十八家路31號6樓 | |||||
法定代表人 | 吳建淡 | |||||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704322788A | |||||
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胡瑤瑤 | 聯(lián)系電話 | 88514185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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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十八家支路31號水產(chǎn)儲運大樓51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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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jīng)Q策文件類型 | 企業(yè)資產(chǎn)租賃方案審批表(審批表編碼:租賃審批-菜籃子[2021]0035 ) | ||||
批準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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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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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二個及二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投標式的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7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3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首期半年租金,此后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租期5年,第三年租金按上年基數(shù)環(huán)比遞增5%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按首年租金成交價的20%(取整數(shù))繳納,不低于競買保證金,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注銷證件,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租賃發(fā)票的相關稅費由出租方自行負擔之外,其余因租賃行為和承租方經(jīng)營活動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衛(wèi)生費、治安費、物業(yè)管理費、相關稅費、土地收益金和租賃手續(xù)費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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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經(jīng)營的單位或個人(投標人未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和“信用中國”網(wǎng)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4、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
其他披露事項 | 1、如遇城市“大拆大整”專項行動、房屋安全排查與治理提升改造、社區(qū)與街道等政府部門委托鑒定為危房等政府行為時,租賃合同應予終止,雙方互相不負賠償責任。如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要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提出,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6、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 原承租人須在競得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chǎn)租賃合同》,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 7、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1)原承租人須在出租人規(guī)定時間前完成騰空交還租賃房產(chǎn),并結清相關費用。若逾期騰空交還合格租賃房產(chǎn)的,按原《房產(chǎn)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 (2)競得人須在收到《租賃房產(chǎn)移交通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chǎn)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簽訂《房產(chǎn)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